亿德体育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箭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箭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790万股,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价格为每股29.98元,募集资金总额 536,64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6,642,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3月11日全部到账,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微波前端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导致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的客观情形,亿德体育使得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存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产品,亿德体育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亿德体育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亿德体育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亿德体育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风险可控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
前述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闲置募集资金可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月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